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根据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和《关于2018年市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建议名单的通知》同组通字〔2018〕11号、同组通字〔2018〕23号、同组通字〔2018〕39号、同组通字〔2018〕74号、同组通字〔2018〕90号文件提出的经济责任审计建议名单,现对下列42名同志安排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李继忠 新荣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
张 瑜 市文化艺术学校原校长
尹 谦 市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
郑富德 市平型关大捷纪念馆原馆长
刘 峰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原主任
贾 文 市册田水库管理局原党委书记
王学宝 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原党支部书记
吴来仁 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中心原主任
李日斌 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张增光 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陈德国 市食品药品稽查队(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原队长(主任)
马宝生 北岳中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
陈建平 北师大大同附中原党总支书记
李志红 市第二中学原党总支副书记、校长
裴忠泽 市第二职业中学原校长
寇翠莲 市煤矿第四中学原党总支副书记、校长
颜廷耀 市第十中学校原党支部书记
高翠清 市第十八中学校原党支部书记
陈大勇 市第一职业中学原党支部书记
熊向权 市第六中学集团校原校长
刘 平 市第一中学集团校原党总支书记、校长
魏丽雯 市现代教育培训中心原主任
王希术 山西电大大同分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
王 录 大同三中集团原党总支副书记、校长
贾建国 市第二实验中学原校长
柴 毅 市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副主任
薛润生 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王一明 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原党委书记、经理
李灵生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
赵 升 市会计管理局原局长(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
闫绪文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原局长(市财政局原党组员)
贺永春 市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
李奇海 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
孟增迎 原南郊区法院院长
王永明 原南郊区检察院检察长
刘润玺 原矿区法院院长
陈景杰 原矿区检察院检察长
宋世义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
丁玉柱 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李大军 市文联原党组书记
刘益海 市消费者协会原秘书长
乔久盛 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原秘书长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