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2018年度省政府考核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有关要求和《大同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同办字〔2018〕68号)精神,按照市政府领导职责分工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市政府领导干部2018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工作。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6日
市政府领导干部2018年度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1.担任市安委会第一副主任,承担市委常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每年初指导并督促市政府安委办研究制定市政府1号文件,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4.每季度筹备一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制约本地区安全发展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
5.每半年筹备一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指导并督促市安监局拟定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内容。
6.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厘清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市组织部门、编制部门纳入“三定”规定,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和机构建设。
7.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分管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落实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度,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分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8.做好市长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1.担任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协助市长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2.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3.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4.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6.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7.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分管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落实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度,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分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8.做好市长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其他副市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1.组织分管行业领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决策部署,督促分管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办法。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3.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督促其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4.组织指导分管行业部门依法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5.指导分管行业领域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7.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度,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分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8.做好市长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