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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4/23 6.1k 阅读 506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大同市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是党中央立足我国灾害多发频发基本国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省政府根据全省自然灾害的特点确定部署的重点工作,对全面提升国家、省、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98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市九项重点工程落实,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生态优先,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努力把自然灾害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

三、工作目标

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实施九项重点工程,通过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完善机制、补齐短板,力争用3年时间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全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工作体系协调运作,各项重点工程有序推进。2022年各项重点工程取得明显进展,部分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全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显著提升。兼顾长远,将重点工程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统筹实施,全面提升全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四、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安排

(一)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掌握风险隐患底数

1、2020年起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风险要素进行全面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市级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

2、2022年底初步实施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市、县两级自然灾害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

3、继续推进完成市区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2021年完成一期御东片区工作。2022年开始老城区与口泉片区探测工作。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参加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大同军分区、武警大同支队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1、继续实施国土绿化、退耕还林还草、森林资源培育、湿地保护、河流流域生态修复等工程,加强水、气环境和土壤综合治理,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2020年完成国土绿化面积17.18万亩,预计2022年底可完成国土绿化面积达到50万亩。2020-2022年继续巩固和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移民搬迁、采煤沉陷及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区的退耕任务。

2、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不断推动全市绿色发展。2020年同生态环境部门签署新一轮合作协议,健全市县联动、区域联防的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机制。2021年-2022年积极推进御河、桑干河流域水生态修复、恒山等林业生态修复、孤山水库—赵家窑水库—文瀛湖—册田水库重点水源涵养区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建设,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报、指挥、作业、服务等综合保障能力。

(牵头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参加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

1、2020年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对七度以上地区房屋设施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体系,形成各部门、各县区互联互动的工作格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有序推进全市抗震性能排查及加固工作。2022年底对居民小区、大中小学校舍、医院等逐步实施抗震加固工作并取得明显进展。逐步推进农村住房抗震改造任务,提高农村住房抗震安全性能。

2、加强全市农村公路重要交通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20年对云州区县道养杨线K20+150—K20+250处路面下沉路段进行日常巡查和监测、设置警示牌,待山体稳定后计划2022年对此路段进行维修;2020年10月底完成云州区县道聚落线K29+200—K29+500边坡崩塌治理;2020年-2021年对长城1号旅游公路(天镇—左云段)左云县支线摩天岭段3处,长3公里隐患滑坡落石治理,对灵丘县县道六三线7公里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治理;2022年对灵丘县县道唐生线2公里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治理,对天镇县县道宣贾线西盘道路段约2公里,易发生滑坡区治理。

3、2020年起逐步推进七度以上地区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库大坝、重要军事设施等进行抗震加固。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参加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大同军分区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

1、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重点推进广灵县唐山口峪5.11km、阳高县镇大沟12km、阳高县黑灵堂沟32km、平城区金家湾1.4km四条山洪沟道堤防及护岸治理项目。2020年10月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批复,适时启动项目开工建设,力争2021年11月完成工程建设任务;2022年6月前完成工程验收并发挥效益。

2、优化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体系建设,提高人工增雨作业的精准化、科学化和安全化水平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2020年-2021年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指挥系统建设,更新和升级火箭作业设备及配套设施,充实和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力量和安全性。2021年-2022年在重点区域如重点景区、林区、重点水域增加布设增雨烟炉,与现有烟炉、火箭发射系统配套形成大同人影地面作业系统,提高人影作业服务能力。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参加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不断消除灾害隐患

2020年实施平城区马军营乡小站村高山安置区崩塌治理,实施广灵县梁庄乡底庄村东北角崩塌排危除险工程项目和平城区马军营乡小石子村新大公路奶奶庙附近砌破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项目;2021年实施浑源县王庄堡镇岭顶村北崩塌和云州区西坪南梁崩塌除险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项目,实施灵丘县白崖台村黄土崩塌避险搬迁项目和灵丘县曲回寺村泥石流避险搬迁项目等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避险搬迁工程项目,实施浑源县大磁窑镇大磁窑村泥石流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2022年对浑源县沙圪坨镇杨庄东北300m地面塌陷排危除险工程项目和广灵县宜兴乡张家湾村北西900m崩塌、广灵县宜兴乡邵家庄村西南崩塌、广灵县宜兴乡邵家庄村南450m崩塌等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项目进行治理。

(牵头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参加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等,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2020年完成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方案设计,做好选址、立项、审批等前期准备工作。2021-2022年完成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建成统一指挥、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下上联动、平战结合的市应急指挥平台,统筹指挥协调各类信息资源、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调度会商、应急决策、远程视频指挥、应急保障等功能,形成应急救援“一盘棋”格局,提升应急指挥效能。推进市直重点部门和县区应急管理系统指挥中心建设,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全市应急指挥体系。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参加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1、2020年编制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完善应急指挥信息支撑网络,上连部、省,下通县区,实现部、省、市、县四级连通;启动应急管理大数据支撑平台软硬件建设,建设市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市应急管理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建设市应急管理指挥大厅。2020年至2022年底建设数据共享系统,横向贯通整合能源、气象、地震、水利、消防、森林防火等现有信息数据资源,实现跨部门、跨地域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对各类基础地理、社会经济、防灾工程等基础数据及自然灾害风险等专题数据进行快速处理分析,开展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

2、逐步推进自然灾害分类监测和分组预警信息化建设,实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2020年大同地区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中的6个新建基准站和7个改造基准站进行验收;继续建设15个基本站;开展80个一般站的设备安装及运行工作,开展基准站和基本站的仪器设备安装工作,开展26个示范学校终端设备的安装运行工作。

3、开展对全市现有的42个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前端监测点系统运行维护。2020年对15个前端监测点的无线网络更换为光纤通信网。2022年底前完成全市42个系统前端监测点的无线网络更换为光纤通信网。逐步增加视频监控前端点数量,推动各县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配套建设林火监测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

4、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提高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风险预报预警能力。2020年加强气象、水文信息共享、联合会商和应急联动。面向农村及偏远山区强化山洪地质灾害与森林草原火险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进一步强化气象信息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2021年计划将山洪地质灾害气象灾害风险预警纳入基层“六个一”建设,完善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2020年-2022年继续推进面向市政、交通、供热等部门的气象服务。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充分运用社会媒体提升气象服务覆盖面。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参加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实施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提升技术装备专业化、现代化水平

1、加快林火应急指挥及通信系统建设。2020年拟配备森林防火通信指挥车1辆,拟配备2架无人机。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完善数字超短波通信网。2020年内计划配置数字超短波基地台2套、背负台5套、北斗指挥机系统2套、北斗车载系统5套及北斗手持机50套。

2、实施气象业务装备现代化建设,提升技术装备专业化现代化水平。2020年-2022年初步完成地面观测自动化改革任务;完成新一代天气雷达大修技术升级。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参加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实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程,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1、2020年对大同市辖区内已创建命名的18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110个山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行整改提升,引领带动基层主动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推动基层一线成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主战场。

2、2020年-2022年按照国家、省统一要求,做好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山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督促社区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并对命名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创建质量。

3、2020年-2022年协调指导阳高县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试点创建工作,并积极鼓励其它县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不断扩大创建成果。

(牵头部门: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参加部门:市财政局、市红十字会、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推进九项重点工程。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发改、财政、应急、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水务、气象、交通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发挥各自优势,主动抓好各项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程方案。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应急、发改、财政等部门牵头,各项工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责任落实,协调解决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项目论证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牵头部门对每个工程负总责,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明确具体项目和项目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在项目立项与实施过程中,坚持新建项目与已有成果统筹推进。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区分优先顺序,坚持急用先行。加强统筹协调、支持配合,确保各项工程项目有序推进。

(三)加大资金投入,严格工程管理。准确把握以重点工程带动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的重大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加大财政投入,确定投资规模,落实资金来源。对九项重点工程中已有资金渠道的项目,继续通过原渠道支持,对没有资金渠道支持的项目,按照项目资金流程进行申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研究制定吸引社会资金的相关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统筹使用已有灾害防治工作成果和装备,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四)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日常监管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强化工程监督检查,将工程完成情况和实施成效纳入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程落到实处。

(五)建立工程进展情况季报制度,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牵头部门要按照重点工程实施情况,每季度将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向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书面汇报。邮箱:dtyjjjcjz@163.com。联系电话:0352-2412295。

(六)市政府将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推诿扯皮,工程进展滞后的部门、单位及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启动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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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