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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3/05/04 6.1k 阅读 78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全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备案政府网站19家,包括市政府门户网站1家,县(区)政府门户网站10家,大同经开区网站1家,市级政府部门网站7家。本次对全市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总体合格率100%。

(二)政务新媒体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我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已报送新媒体账号共计80个:微信公众号49个,新浪微博8个,移动客户端1个,其他22个。市直部门报送新媒体账号56个:微信公众号30个,新浪微博7个,移动客户端1个,其他18个。县区报送新媒体账号24个:微信公众号19个,新浪微博1个,其他4个。本次政务新媒体检查范围全覆盖,总体合格率100%。

(三)找错平台留言处理情况。2023年1月1日—3月31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我市政府网站问题6条。经审查,其中问题不属实的留言1条,问题属实的留言5条。有关网站主办单位按要求进行了办理和反馈,办结率100%。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有待加强。市生态环境局未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本部门2022年制发的政策文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文件制发牵头部门未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联合发文。市直各部门存在互联网渠道依申请公开接收不及时现象。

(二)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对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流程不清楚,导致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有漏洞,存在漏报、瞒报风险。大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设的“大同经开公安”微信号、“大同经开公安”抖音号开设后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内容更新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对拟发公文属性进行精准认定,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策文件,多样化解读率要达到100%。从2023年开始,每季度梳理本级本部门已发公文目录并形成台账,在下一季度首月15日前发送至dtszfxxb@163.com邮箱。市政府办公室将对标对表目录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和解读进行检查,并通报相关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互联网渠道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及时登录政府网站后台进行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2022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加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利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应考工作。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各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完善监管机制,对所辖政务新媒体账号均应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动态监管。落实分级备案制度,主办单位开设、注销账号,应向同级主管单位备案。对日常告警更新不及时、存在表述错误的账号做到及时整改,认真复核。建立原创激励机制,按照规范加大信息采编力度,提高原创信息比例。

(三)规范上级信息转载和发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要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杜绝表述错误、泄露个人信息等底线问题。对本次通报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问题,各县区、各责任单位要立行整改,举一反三,做好责任倒查和检查复核工作。5月8日前,将整改问责情况书面反馈至市政府办公室。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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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