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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4/04/29 1.2w 阅读 212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市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  策  事  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大同市关于推动出租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市交通局

2024年4月

2

大同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

3

大同市现代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5年)

市交通局

2024年8月

4

大同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市规自局

2024年11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