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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创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分事项的通知

2024/07/11 3.4k 阅读 527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创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23〕18号)中部分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第七条调整为“推动政府部门和企业开展业务外包。鼓励和倡导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将部分业务外包给专业公司承办,推动政府部门的政务云平台、大数据平台、IT运维、信息数据中心及各类专业性服务等业务,通过发包形式委托给专业服务外包公司。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引进和培育一批信誉好、实力强、效率高的专业服务外包骨干企业。(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大同经开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其他条内容不变,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