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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2024/08/15 1.5k 阅读 406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全面清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行政法规和文件,促进对外贸易规范发展,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市政府决定对《关于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政办发〔2021〕46号)、《大同市高端制造产业招商引资十条奖励政策》(同政发〔2018〕39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