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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发展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4/09/06 1.9w 阅读 273 点赞

云州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复云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云州政﹝2024﹞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云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发展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云州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业务指导云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做好实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化实施省、市重大发展战略。着力将云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打造成国家黄花种植与加工标准化示范区、山西省农产品加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同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窗口和大同市都市农业示范区、首都特优农副产品的供给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地。

二、同意《总体规划》示范区发展指标设置,后期发展过程中涉及指标调整的按上级部门要求履行调整程序。

三、同意《总体规划》功能分区、用地布局、产业规划和乡村振兴等内容,在具体建设发展过程中应预留一定的弹性发展空间。

四、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在建设过程中,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切实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理念。注重近远期规划结合,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布局道路交通、电力电讯、给排水、环卫防灾等基础设施,搞好绿化和环境卫生,为示范区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促进示范区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五、重视历史文化遗产和特色风貌保护。加强庙宇、遗址遗迹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控制好周边建筑高度和风貌,做到历史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六、做好《总体规划》的实施保障。《总体规划》是示范区建设、发展和管理的依据,示范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云州区人民政府要同步报批配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该批复下达3个月内完成配套控规备案,同时尽快推进《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的数据衔接。云州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检查,协助云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做好规划管理工作。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市政府。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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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