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经2024年8月10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四次主任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对《大同市中心城区LC-11-A-01至09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同市中心城区LC-05-D-01至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同市中心城区YD-16-A-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述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案。
二、上述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确定的用地性质、地块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此批复是指导该片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具有法定效力。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你局要会同平城区、云州区政府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规划内容如确需变更,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