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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

2023/01/08 1.9w 阅读 201 点赞

近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1月21日至2月5日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市区巡游出租汽车将继续实行运价浮动,即起步价不超过10元每趟次。

据悉,为进一步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建立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同发改服价发[2019]15号)精神,按照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办法,春节期间(1月21日至2月5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实行运价浮动,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上浮可超过20%,但上浮额最高不超过3元,即起步价不超过10元每趟次。同时,要求各巡游出租汽车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出租汽车经营者积极性,保障我市出租汽车运力充足,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春节期间运价浮动规定,依法依规运营,杜绝出现无序加价乱收费等行为,自觉接受乘客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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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