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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价格提醒告诫函

2025/04/27 1.9w 阅读 304 点赞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针对假期旅游消费高峰,提醒告诫全市住宿、文旅及相关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安全的节日消费环境。

根据告诫函要求,各经营主体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合理制定价格,确保服务与收费相符,杜绝“坐地起价”“天价客房”等乱象。经营场所须在醒目位置公示当日客房价格、房型及附加服务费用,价格变动需及时更新并告知消费者,已确认的订单不得在入住时临时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严禁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误导消费者,电商平台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价。相关行业协会及组织不得串通涨价、散布不实信息或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对违法行为将从严从快处理,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将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价格欺诈最高罚款50万元,哄抬价格最高罚款300万元,串通操纵价格最高罚款500万元。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景区周边酒店、民宿及线上平台,对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并实施信用惩戒,形成有力震慑。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问题,可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强调,将全力维护“大同文旅”品牌形象,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零容忍”,全力构建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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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