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大同市中心城区LC-05单元部分地块(D-04至1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申请市人民政府批复的请示》(同自然资〔2026〕20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同市中心城区LC-05单元部分地块(D-04至1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同市中心城区LC-22单元C-01至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同市中心城区YD-04单元F街坊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案。
二、上述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确定的用地性质、地块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该批复是指导该片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具有法定效力。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你局要会同平城区人民政府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规划内容如确需变更,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