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非法社会组织相关线索,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多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联盟”“基金会”“学院”“研究院”“中心”“俱乐部”等字样。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线索征集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建议市民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社会组织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