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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实验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保障性苗圃 育苗项目的公示

2026/03/23 3.5k 阅读 352 点赞
大通县实验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保障性苗圃 育苗项目的公示
阅读次数:0 发布者:县林草局

大通县实验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保障性苗圃育苗项目总投资115.3万元,下达资金114.1万元。大通县人民政府于2026119日下达批复,为加强项目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实施单位:大通县实验林场

人:牛国平 

二、实施地点

大通县实验林场业坝滩苗圃

三、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202511月—202612月。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基础设施改造:苗圃土壤改良25亩;改造水渠2000米;育苗:大田扦插小叶杨6.4万株,湟林26.4万株,河北杨3.2万株;培育油松容器苗35万株。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15.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补助资金114.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万元。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做到资金规范使用,不得用于负面清单项目。

(二)规范项目实施。严格项目管理,强化项目绩效,发挥资金效益,严禁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严禁将资金用于偿还遗留债务,改变资金用途。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971—2728353(县林草局)

0971—2722008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

    

    附件:大通县实验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保障性苗圃育苗项目4..pdf

大通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通县实验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欠发达国有林场 巩固提升)保障性苗圃育苗项目实施实施方案》批复.pdf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324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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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