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稳步推进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大通县作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省级综合试点县,严格按照《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要求,加强普查试点宣传和“两员”培训指导,全面完成清查摸底和试点表填报工作,及时梳理试点过程,深入分析问题,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国家优化普查方案提供实践依据,为全省高质量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贡献“大通经验”。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成立综合试点机构,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试点目的、范围、对象、内容及部门分工。制定《大通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工作进度安排》,明确任务和进度,确保试点各项工作任务清晰、节点明确、推进有序。
摸清调查底数,夯实数据基础。严格按照《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要求,整合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名录、耕地、林地确权面积等关键指标,收集整理相关部门行政记录和各类历史普查调查底数,形成试点乡镇农户清查底册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清查底册。目前,已初步形成朔北藏族乡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底册89个,农户清查底册4458户。
科学划分区域,精准标绘信息。依托现有行政区划记录,在省市统计部门指导下,精准核定县、乡边界,科学划分普查区域,高效完成建筑物标绘工作。现已完成18个普查区、45个普查小区的划分工作及4900个建筑物的标绘工作。
选优配强队伍,强化人员保障。根据试点工作任务,重点从具有经济、人口普查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选拔熟悉村情村况、群众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同志131名,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其中指导员共27人、普查员104人,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人力保障。 (信息员:李和书)